學生背景:
受傷學生為家中長子,甚得家長及親屬疼愛。性格浮誇、囂張,卻豪爽對待自己認定為「朋友」的同學,以至班內頗得民心,亦因此於開學時被推選為班長。另一名學生乃新移民插班生,性格暴躁,不善表達,常被同學恥笑;已多次在校內與同學打架而被罰。其父性格亦相當暴躁,動輒以武力教訓兒女。
事件發生經過:
兩名中三男生(即班長和新移民學生),因一方被取笑而受到侮辱,在課室內發生爭執,後兩人大打出手,期間班長受傷倒地。受傷班長在醫療室內經持有急救證書的老師驗傷鑑定為傷勢不嚴重,而他亦沒有表示嚴重不適,在未能與家長聯絡上的情況下,讓他休息後返回課室上課。事後家長責怪校方未有將兒子立即送院治理及將施暴者交由警方處理。事件中老師之間對是否報警及送院一事持有不同觀點。
行政方面:
分析:
事件中,老師之間對是否報警及將傷者送院持有不同觀點,當中反映校方處理危機程序不清晰或事件中存在灰色地帶,實在需要一個討論空間讓老師能達成共識。另外,學生個人紀錄上的資料必須定期更新,以至可容易聯絡到家長。持有急救證書的老師在檢驗後決定不需即時送院醫治,是否一個合適的做法?
建議:
聯絡家長制度:
校方每年開學時要求家長提供緊急聯絡電話,確保校方在緊急事故中能以最快的時間聯絡家長或監護人;若發現學生在學期中家庭背境有變,亦要盡快將資料更新。若在以上情況下,亦應盡量把致電的資料紀錄下來,以茲證明校方已積極嘗試與家長聯絡。
處理危機指引:
應定期作出更新及發佈,讓師生了解當中的新措施及在處理危機上有較一致的做法。至於,傷者雖經持有有效急救證書的老師檢驗,而傷者亦表示沒有不適,但最安全的做法是送傷者入院檢驗,以防內傷出血的情況,而報警與否的問題並非最急切,可與校長及受傷一方家長商量後才決定(不過醫院急症室已設立警崗,遇上有人受傷都會將之備案處理)。
訓輔組工作方面:
分析:
班長和新移民學生的性格及行為問題並不是偶發性,而是持續性的。社工和輔導老師方面,事前似乎沒有對此潛在危機有敏銳的觸覺,而加以預防,而造成是次校園暴力事件。
建議:
預防方面:可透過培訓,提高老師對校園危機的敏感度。另可及早為校內弱勢學生進行自強計劃;並且為常以武力解決問題的學生進行不同的「解決問題」訓練。另外,應在新移民的學生適應上作出協助,因他們普遍自信心及自我形象較低;亦應增強本地學生和新移民學生如何溝通,利用本地學生去幫助新移民學生適應新的環境。在校內營造學生間互相接納及共融的和諧校園文化。
善後工作方面:不單向肇事雙方進行跟進,亦應向同班同學,甚至全校學生講解有關「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法、教育學生欺凌同學的不對及校方「校園暴力」的零度容忍。
法律方面:
分析:
持有急救證書的老師,在他的專業上是不足夠判斷學生是否真正有受傷。日後 若受傷學生有內傷時,學校便會因此而構成疏忽。
建議:
為了學生的身體安全及避免校方於事件中疏忽責任,學校應送受傷學生到鄰近的診所或醫院作深入檢查。
家長方面﹕
分析及建議﹕
受傷家長﹕
由於疼愛兒子,相信獲悉兒子在校內被打受傷,必定痛心非常。因此,必須先對家長進行安撫工作,平息其怒氣。事後,亦可與家長商討教導兒子與同學和諧共處方法。
新移民學生家長﹕
藉此事件向家長表達以武力解決問題的可能後果;並勸喻家長學習有耐性地教導兒女;並以此作為子女學習的榜樣;並與家長商討平息是次事件的方法。